新华财经北京2月26日电 总部位于阿姆斯特丹的欧洲药品管理局25日表示,其已向相关疫苗生产企业发布新的指导性文件,帮助它们有针对性地调整现有疫苗应对变异新冠病毒。此举将有助于加快针对变异新冠病毒的疫苗在欧盟上市审批速度。
欧洲药品管理局表示,所有针对变异新冠病毒的疫苗都应是在原有疫苗技术的基础上研发生产的,所以没有必要再进行大规模的有关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而原有疫苗则必须是已经获批在欧盟国家上市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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