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是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的关键动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长期以来,沿海地区一直是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由于地理区位因素,内陆地区没有海港和出海口,开放水平和层次较低,内向型经济比重过高。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许多内陆地区已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和开放基础,同时也具有很多特色优势产业。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背景下,这些内陆地区迫切需要在对外开放上寻求突破,更需要在国家战略层面上有所建树,高水平建设内陆型开放经济高地,已成为这些地区顺理成章的战略选择。
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意义重大
随着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完善和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具备广阔发展空间的内陆地区正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大循环的开放前沿。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是释放区域合作潜力、促进要素充分自由流动、构建内外并举的全面协同开放格局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深水区”的现实背景下,如何提升内陆地区开放水平、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成为构建高水平开放格局的关键议题。
第一,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部署,是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我国对外开放的探索始于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以前,部分内陆地区受限于不沿海、不沿边或不沿江的地理区位,在吸引外资和发展外贸等方面不具备优势,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相对落后,导致区域发展和开放不均衡问题突出,限制了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流动与共享,内陆地区的发展动能和后发优势无法充分释放。如今,内陆地区承载着联动陆海内外的空间枢纽功能,成为构建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的关键载体。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有助于内陆地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推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加速增长动力转换。
第二,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是内陆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相比于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在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开放程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不少的结构性矛盾有待解决。因此,内陆地区亟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增长新动能。利用内陆纵深广阔、资源丰富等优势,打造开放型经济高地已成为内陆发展的新方向。提升开放水平能够促进内陆地区改革创新,对标国际高标准和优势因素,促进先进的技术、知识、人才和管理模式等要素流入,倒逼自身破除影响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开放高效的市场体系,促进区域交流合作,发挥改革创新的牵引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内陆地区建设开放型经济高地具备有利条件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强化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我国加快建设内陆地区开放型经济高地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内陆地区建设开放型经济高地大有作为。
第一,内陆地区具备建设经济高地的独特优势和发展潜力。一是经济发展动力强劲。内陆地区生产要素和资源丰富多元,农业和制造业基础较好,产业体系相对完善,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大,能为国内国际大循环提供充足的动力。二是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独特。内陆具备重要的区域连接功能,区域内城市众多,能够释放显著的集聚辐射效应。中欧班列、长江航运中心等交通网络连通了中亚、欧洲等区域,成为国家物流新通道,有效深化了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三是文化底蕴深厚。一方面,开放有助于促进内陆地区文化传播和交流,向全世界展示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提升海外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度,促进入境旅游发展;另一方面,文化资源丰富的内陆地区具备研究和探索人文经济学的良好基础,文化经济化和文化经济一体化的潜能巨大。
第二,国家政策红利和战略焦点开始向内陆地区转移。近年来,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为内陆构建开放型经济高地、转换经济发展方式、释放资源、产业和市场等优势提供了有力支持,开放型经济加速向内陆地区集聚。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为内陆发展和开放带来了重大机遇,推动内陆地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第三,内陆自由贸易港为建设开放型经济高地带来新的机遇。自由贸易港是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制度政策、具有目前最高开放水平的特殊功能区域。随着贸易全球化和自由化发展进程推进,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从海港逐渐向空港和陆港发展和深入,为不具备沿海优势的内陆地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从战略意义看,内陆自由贸易港能推进内陆开放进程,联动海陆东西,构建区域贸易大通道;“一带一路”倡议和陆海双向开放的推进离不开陆上交通枢纽,而内陆自由贸易港则可作为其重要载体。从功能上看,内陆自由贸易港也能具备报关、报检等港口服务功能,能够连接交通网络、管理境外交通工具和货物,承担物流和贸易中心功能,实现海港与陆港的深入联动。
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的路径选择
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协同,系统推进,既要主动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又要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闯出一条内陆地区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新路子。
第一,进一步树立开放思维、主动对接国家战略。近年来,随着国际经贸规则不断演化升级,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要求不断提高,制度型开放由此成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由于地方在开放权限的自主性设置方面十分有限,因此具体工作主要在于执行国家开放政策。而执行首先得具有开放意识,时刻保持开放意识,将开放理念蕴含到政策制定与企业服务之中。为此,内陆地区应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开放意识培训,拓宽干部视野,打破惯性思维。通过组织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学习交流,提升干部对高水平开放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大局,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等国家级战略,将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与国家重点战略有机连接起来,开拓内陆发展新空间,加速形成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在持续开放中助推内陆地区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加速产业转型,形成和壮大经济新动能。
第二,把握产业变革方向,推动实体产业转型升级。实体经济是内陆打造开放型经济高地的基础和优势。应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合理推进外向型主导产业,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紧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挥数字技术和平台的连接优势,构建开放、协同、动态的互联平台,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等新贸易形式,缓解地理区位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产业变革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离不开科技进步的有力支撑。要全力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推行科技机构和人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下放科技管理权,促进优质科研成果转化在内陆地区落地生根。在产业方面,抢抓龙头企业产业布局调整契机,加快承接境外、沿海优势产业。
第三,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高地。制度型开放通过对标更高标准的规则、规制和管理等,以开放和制度创新促进改革,有助于形成透明、稳定、有活力、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吸引和利用海内外资源,构建具备竞争力的发展生态。应推动内陆地区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向,重视制度改革与创新,推动规则与制度“引进来”和“走出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要素充分流动,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模式,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和双向开放高地。
第四,持续构建和完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内陆地区可以通过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弥补不临海的劣势,实现近海、近边或近江,为要素和产品等高效流动提供有力支撑。应加速探索海陆空等多式联运体系,提升综合交通网络的覆盖性、连通性、便捷性和国际性,以高铁、航空等高速交通运输方式有效压缩时空距离,以物流枢纽设施和现代物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加速推进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打造内陆交通枢纽和关键节点,联动周边国家和地区,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
第五,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向空港和陆港发展,为内陆地区实现高水平开放带来新的机遇。可充分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已有经验和模式,并基于自身的资源禀赋、地理区位、经济和贸易发展情况等,加速探索内陆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为抓手,发挥其“试验田”作用,推动内陆地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中高端,适应和对标最新和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内陆腹地向开放前沿转变,为区域协调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本文系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院战略合作重大课题“江西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研究”资助的研究成果)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