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CRA国际! 请登录|免费注册 服务热线:139-2805-1668

资讯中心

最新最全的行业信息
国企参股管理迎新规,严控非主业投资
发布时间:2023-09-14 09:54:42 浏览:242

近日,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不得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类业务。参股投资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应当符合金融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金融业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办法》指出,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


来源:财联社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环保再生国际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环保再生国际平台对客户的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本司联系处理。

寻商机
供应 求购 商城

小程序

扫码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广东中再盟科技有限公司 crainternationa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70958号